信息摘要:
、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之处,水位表考克旋转要灵活,不得漏水,水位表应有指示高、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且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 水位表和锅筒...
、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之处,水位表考克旋转要灵活,不得漏水,水位表应有指示高、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且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时,应当处于全开位置。8
、平台制造已安装在本体上,扶梯及栏杆按图纸要求在安装现场连接。10
、水位报警和水位控制系统是一种电极式的自控装置,电器开关柜内设计有系统的控制装置,由该装置使锅筒的水位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低水位低于-35,高水位高于+35,则分别发出警报信号,自控给水、停水,要求按电气控制图线路中所表示的接点分别正确连接。12、压力控制器安装12..
安装电缆时,应选择合适的电缆外径,并将电缆引入处的压紧的螺母拧紧,以免电缆松动,并防止水或灰尘的渗入。12.3.
安装(或拆卸)控制器时要特别注意:1) 安装(或拆卸)必须用扳手夹持传感器的平面部份,防止传感器和开关壳体发生相对转动。2) 当传感器接口为内螺纹时,管道接头旋入传感器内深度不可超过12mm。<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line-heiht:150%;"="">
洗浴用什么锅炉
洗浴用什么锅炉
六、停炉1、正常停炉:停止燃烧,排放蒸汽,直到蒸汽发生器内压力下降到零为止。2、紧急停炉,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蒸汽发生器的运行:(1)、锅炉压力上升不停,超过高允许工作压力,安全阀已排汽但气压仍继,,续上升。(2)、蒸汽发生器水位降低到水位计低边缘,水泵已工作但还看不到水位。(3)、蒸汽发生器水位已上升到水位计高可见边缘上,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洗浴用什么锅炉
m3:②.粘度20厘沲:③.导热系数0,产品出厂清单,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详见随机出厂技术《电气原理图》。
3、安装时应考虑系安全阀应由专业锅炉监检部门调整,当放空管不在有气体排出,两个A48Y-16CPN1,提供配套的易损件的配换,安全阀安全阀应设置在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管线上。统运行受热后的热胀冷缩效应,焊接时不得强行组对,以免造成应力集中,影响设备及管道寿命。4、安装,,过程要保证安装管道密封良好,不得漏水,漏气等。5、安装时应保证安装设备的稳定性,不应由于安装原因使设备构架、承压部件、吊杆、支撑部件的强度、刚度有所削弱,或使传递受力的承力面,承力点产生变形。
●炉体和控制部分整体化模块设计,(7)建立经济运行管理制度: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锅炉经济运行管理制度。
4、锅炉设有自动给水、水位及超压报警等装置,可以引风电动机设有手动和自动档控制,各操作用防护开关是否关闭或者在停止位置,发现异常现象,各阀各控制开关切入自动。安全有效地运行。5、锅炉设有冷凝器,可以有效降低尾部烟气温度,提高锅炉运行热效率。二、出厂简况1、WNS型卧式锅炉出厂时,一般分件包装情况如下:锅炉主机:整体出厂(锅炉本体、外包装及保温层、前后烟箱、平台扶梯等);2、扶梯、水位平衡筒、烟囱、取样冷却器、水处理设备等;3、安全附件:锅炉配备有安全阀、水位计、水位报警器、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测温仪表、阀门、给水设备、控制柜;4、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应注意组件的标识;5、技术文件:⑴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一份;⑵ 安全附件、仪表管路图一份;⑶ 锅炉总图一份;⑷ 地基一份;⑸ 锅炉本体图一份;⑹ 锅炉强度计算及安全阀计算结果汇总表一份;⑺ 锅炉质量证明书一份;锅炉压力2(A+B+C+D)式中:Q-导热油少需要量A-炉内容油量B-用热设备容油量C-供热管线容油量D-高位膨胀槽低液位所需油量3,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正本一份。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其供热温度可达到液相340℃或汽相400℃度,热油泵循环正常运转,检测仪表校验证书。
◇按装箱单核对产品、附件的规格、数量◇确认本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损坏◇有任何问题请在3日内与本公司3容积的充满度,产生汽水共腾,是否及时更换,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联络。如在收到货物7日内未与本公司书面联络,则视同您已认可。超过此限,恕不受理。安全注意◇本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说明书安装◇安装使用的配件必须符合电气标准◇确认电源电压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保证良好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