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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4锅炉房的布置4.1位置的选择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独立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设备验收的注意事项:开箱时要选择合适的开箱工具,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损坏箱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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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件在卸车时,如需要吊车起吊就位时,应考虑起重设备的起吊能力(按有关规定)。<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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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电锅炉大康锅炉6吨生物质蒸汽锅炉6、.基础的验收和处理:设备在安装就位前,须进行基础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基础的尺寸是否与图纸相符,外形及与设备安装的相关尺寸,并,,对基础的内在质量也要进行了解和检查,以防在设备就位后因基础倾斜,下沉或强度不够等而出现问题。基础经检查后,如发现不合要求的地方,应进行修,微型煤柴蒸汽锅炉,整处理。五、锅炉主机安装◆锅炉的安装应遵循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蒸汽锅炉的要求及NB/T47034-2013《工业锅炉技术条件》、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GB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锅炉主机运到安装地点后,应先校核发生故障或电极点控制器短路,安排进行定期能效测试,管道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锅炉中心线是否与地基上划出的中心线和轮廓线相符合,然后检查底座和地基的接触是否良好,如有空隙应加垫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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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5、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和检测的项目,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排烟温度,炉墙表面温度,以及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6、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能源检测、计量与统计工作。有条件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TSGG0003《工业锅炉,,能效与评价规则》。7、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且必须安装照明设备,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阀门仪表及热力管道在采用保温材料保温后。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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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验收:有机热载体炉运到后,按制造厂出厂清单,对零部件进行清点,根据锅炉图纸复核设备的完整性,检查大件在运输中是否有损坏变形等情况。2.主机就位:主机就位时,必须处于直立状态,直立时,应用起重设备将每一部件吊耳抓起,切不可其它任何部位。安装顺序依次为燃烧室、卫燃带、上炉体。燃烧室就位后,前、后、左,6吨卧式燃油蒸汽锅炉,、右应保养等必须按国家相应的规定进行,中大容量的锅炉,由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在上水过程中,并定期取样化验。保持水平允许倾任斜度不小于5mm,否则,应将低的部位用垫铁垫高。
否则无法满足产品燃烧的要求,(四)燃烧系统检查1,距门孔300mm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
蒸汽电锅炉大康锅炉6吨生物质蒸汽锅炉8、安装压力表时,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压力表校验合格后,一吨燃气蒸汽锅炉价格,封印,压力表考克旋转灵活,不得漏水,输水应畅通,压力表管禁止保温。9、平台制造已安装在本体上用户不得自行整定,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扶梯及栏杆按图纸要求在安装现场连接。10、除装箱清单应供零件外,其余一切管道附件用户自理,按设计院管道图安装;11、水位报警和水位控制系统是一种电极式的自控装置,电器开关柜内设计有系统的控制装置,由该装置使锅筒的水位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低水位低于-35mm,高水位高于+35mm,则分别发出警报信号,自控给水、停水,要求按电气控制图线路中所表示的接点分别正确连接。12、压力控制器安装12.1.选用控制器好使预定设定值位于控制器设定值调节范围的中间部分。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保证锅炉运行平衡,处于经济运行状态。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当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度与使用的压力、温度相差过大。
9、锅炉的正常排污率符合以下要求:
⑴、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者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工业锅炉不高于10%;
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2%。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锅炉能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⑵、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⑶、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⑷、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⑸、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⑹、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⑺、计量、检测仪表校验证书;
⑻、锅炉水质处理检验报告;
⑼、燃料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