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锅炉系统设计概况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受...
锅炉系统设计概况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受热面布置合理,选取合理经济的烟气流速,减小烟气侧的阻力。合理设置检修们(孔),便于受热面清灰、清垢、保养和维修。当对流受热面易集灰时,应当设置清灰装置。锅炉门(孔)、应当采用密封结构,保证锅炉漏风系统在设计要求之内。
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
1. 电控柜为开启式结构,一般前后门均可打开,电控柜基础应高出地面100~150mm,根据电控柜尺寸预埋角钢。用螺栓将电控柜连接固定在基础上,前后空间不小于1000mm,以便检修。小型锅炉电控柜与锅炉本体组合成一整体出厂(小于0.35MW的立式锅炉);
2. 检查控制柜无损坏,内部接线无松动、脱落现象;
3. 接线前先阅读随机附带的相关电气原理图;
4. 用户电源线接到开关端顶部铜排上,柜外控制线接到柜体内的接线端子上;
5. 电控柜就近埋设钢板接引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
6. 导线规格应符合要求,宜使用套管保护,走暗线,三相动力线必须是三相四线制;
7. 接线完毕后,仔细检查是否正确、牢固。
1吨燃油锅炉
锅炉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汽的机械设备。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
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又叫蒸汽发生器,常简称为锅炉,是蒸汽动力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锅炉承受高温高压,安全问题十分重要。即使是小型锅炉,一旦发生,后果也十分严重。因此,对锅炉的材料选用、设计计算、制造和检验等都制订有严格的法规。
一、蒸汽锅炉水处理不合格会导致的结果是:1、结垢;2、腐蚀;
二、结垢与腐蚀的后果是:
①腐蚀使金属构件破损;锅炉的省煤器、水冷壁、对流管束及锅筒等构件会因水质不良而引起腐蚀。结果这些金属构件变薄和凹陷,甚至穿孔。更为严重的腐蚀会使金属内部结构遭到破坏。被腐蚀的金属强度显著降低。因此严重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缩短锅炉使用年限,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②增加锅水中的结垢成份金属的腐蚀产物(主要是铁的氧化物),被锅水带到锅炉受热面后,容易与其它杂质生成水垢。当水垢含铁时,传热效果更差。例如,含8%铁并混有二氧化硅的1mm厚的水垢所造成的热损失,相当于4mm厚的其他成份的水垢。
③产生垢下腐蚀含有高价铁的水垢,容易引起与水垢接触的金属铁的腐蚀。铁的腐蚀产物又容易重新结成水垢。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它会导致锅炉构件迅速损坏。尤其对燃油锅炉,金属腐蚀产物的危害更大。
1吨燃油锅炉
严密性试验
锅炉烘炉、煮炉合格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严密性试验:
1、升压至0.3~0.4MPa时,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及其他连接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2、继续升压至工作压力,应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严密性,应无渗漏,同时观察锅筒、管路和支架等的热膨胀情况,应无变形,管路、支架等热膨胀伸缩自由。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燃烧系统检查
1、日用油箱必须注满一定的燃油,并在油位计目测到一定油位,检查有无泄漏。日用油箱油位调节是否正常,低油位报警是否正常。燃气炉应检测进气压力是否满足燃烧器要求。
2、检查燃气过滤器有无积塞的污物。
3、启动油泵注入燃烧系统,气体燃烧通过稳压器,同样进入燃烧系统。
4、打开缓冲器上方的回油阀,排除空气。
5、检查点火装置能否正常操作运行。
6、检查空气油量(气量)调节阀等相关部件有无异常,是否松动。
(五)自动控制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燃油罐与燃气罐的安装:(根据用户使用燃料确定)
1、根据用户使用燃料不同按设计院提供的锅炉房系统图安装燃气系统或燃油系统。燃油油罐及燃气罐和锅炉房外墙基脚线的防火间距小15米以外,如特殊原因要缩短防火间距时,应得到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若采用地下布置,则加覆盖层0.5m以上,周围加防火墙,地下布置时油箱地脚螺栓必须拧紧,或采用其它防油箱移位措施. 且燃气管道上要装燃气的温度和压力的仪表,及燃气消耗量的显示、记录、积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