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正常使用:
1. 调试合格后,可投入正式运行,向锅炉供水应符合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2. 在正常使用中电热元件及电控部分出现故障而停炉时,按“故障处理”检查原因,予以解决,仍不能解决时,通报公司解决;
3. 正常使用中应注意水位、压力、温度,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4. 启动运行时,待锅炉水温接近设定温度时,再启动水泵;
5. 在运行中,出现停电事故,恢复供电后须重新启动;
6. 正常使用中,须进行必要的经常保养,真空锅炉应保持其真空度,真空度失控时应停机检查,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7. 长期停止使用时,须切断电源。锅炉可进行湿法保养和干法保养;
① 干法保养:
停炉后将锅炉水排净,将内部污垢清除冲洗干净,待炉内干燥后,将10~30毫克大小的块状石灰用盘装好(用氧化钙纯度大于50%生石灰),放置锅炉筒内。生石灰重量为锅内容积每立方米3公斤计算,将所有门孔、阀门关闭。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生石灰碎成粉状,即需要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将其全部取出。
② 湿法保养:
停炉后放净炉水,清除内部污垢,冲洗干净,重新注满碱性防腐液(PH值在10~12的水)。将水加热排除水中气体,关闭所有门、孔及阀门。此法气候寒冷地区不可采用。
锅炉分类
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对锅炉进行分类:
1.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和水火管锅炉。
2.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
3.按容量大小可分为大型锅炉、中型锅炉和小型锅炉。习惯上,蒸发量大于100t/h的锅炉为大型锅炉,蒸发量20~100t/h的锅炉为中型锅炉,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为小型锅炉。
4.按蒸汽压力大小可分为低压锅炉(p≤2.5MPa)、中压锅炉(2.5MP<p≤5.9MPa)、高压锅炉(p=9.8MPa)、超高压锅炉(p=13.7MPa)等。
5.按燃料和能源种类不同可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余热)锅炉等。
6.按燃料在锅炉中的燃烧方式可分为层燃炉、沸腾炉、室燃炉。
7.按工质在蒸发系统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等。
四吨燃油蒸汽锅炉
严密性试验
锅炉烘炉、煮炉合格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严密性试验:
1、升压至0.3~0.4MPa时,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及其他连接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2、继续升压至工作压力,应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严密性,应无渗漏,同时观察锅筒、管路和支架等的热膨胀情况,应无变形,管路、支架等热膨胀伸缩自由。
a) 紧急情况处理:
锅炉运行中当锅炉与供热系统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炉:
1、水温或压力急剧上升失去控制,常压热水锅炉在当地气压下汽化时,真空锅炉不能维持真空时;
2、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3、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全部失效时;
4、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或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5、其他异常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时。
根据各种情况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后再重新启动运行。
四吨燃油蒸汽锅炉
就是WNS蒸汽锅炉。
WNS蒸汽锅炉指的是全自动燃油(气)蒸汽锅炉,采用卧式内燃全湿背,高效螺纹烟管,配有完善的保温外包设计,锅炉热效率高达85%以上,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工艺性能良好,使本产品具有不同凡响的优异品质。
1、先进的蒸汽锅炉全自动控制器,全中文液晶屏,人机界面,用户只需轻松设定,锅炉即能按用户要求启停、负荷调节、自动给水等全自动运作。锅炉功能完备,保护齐全,操作简单,安全可靠,具有自我诊断功能。锅炉运行中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就自动中断燃烧,发出声光报警。
2、锅炉燃烧器由世界知名制造商供应,按照控制器指令自动燃烧、停止,的程控器拥有多项安全保护,性能安全稳定,维修率低。
3、立式蒸汽锅炉采用燃烧机下置方式,二回程结构,燃料燃烧充分,锅炉运行稳定;烟管内插有扰流片,减缓排烟速度,增加换热量,锅炉热效率高,降低用户使用成本。
4、卧式蒸汽锅炉为锅壳式全湿背顺流三回程烟火管结构,火焰在大燃烧室内微正压燃烧,完全伸展,燃烧热负荷低,燃烧热效率高,有效地降低了排烟温度,节能降耗,使用经济。波形炉胆和螺纹烟管结构,即提高了锅炉的吸热强度,又满足了换热面受热膨胀的需要,科学合理,经久耐用。
5、本锅炉严格按照《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JB/T 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 1619-2002《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监检,确保锅炉品质优良,达到能耗低、热效率高、压力稳定、供气量足、经济使用。
6、锅炉的炉胆空间大,储存的蒸汽多,适应负荷能力强。设计合理的内置汽水分离器装置,满足用户需用较高品质蒸汽的要求。炉体开设人孔、头孔、手孔,便于对炉胆内部进行清理,使维修、养护极为方便。
7、锅炉安全设有多级联锁保护:压力开关保护(高于设定压力自动停机并报警)、低水位保护(锅炉本体内水位低于警戒水位,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安全阀保护(锅炉压力超过工作压力,自动泄气降压),确保锅炉在各种工况下万无一失,安全到家。
8、有机组合的机电一体化外观,精巧新颖、结构紧凑、少占空间,方便运输、安装。
9、采用新型隔热保温材料和优质白色彩钢板包装,重量较轻,保温性能好,美观大方,不易锈蚀。
汽水系统:自来水通过水处理设备,硬度由6mol/L降至0.03mol/L,送至储水箱,然后通过给水系统送到冷凝器加热,温度达45℃,进入储水箱,通过给水泵进入炉内,经过加热饱和蒸汽温度达到193℃,由主汽阀进入分气缸,然后至用户。
燃烧系统:燃气系统直接通过燃气管道送至燃烧机进行燃烧;燃油系统先储存在储油罐中,然后通过泵送至日用油箱,再送至燃烧器进行燃烧。
烟风系统:燃料在燃烧室内经过燃烧生成高温烟气,经燃烧室到达回燃室,充分燃烧后经过对流管束到前烟箱,在前烟箱回转通过第二对流管束达到后烟箱,形成三回程。然后经过冷凝器换热以后经由烟囱排向大气。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